法学系干部培训:学校更名与学生干部的责任担当

作者:法学系 时间: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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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吴莎 张艳红 卢钰楼/ 莫记平/图)今年,学校将正式申请更名,为培养学生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327日下午,法学系主任徐铜柱就“学校更名与学生干部的责任担当”为主题在修远楼5B404教室对该系全体学生干部进行集中授课。

徐铜柱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湖北民族学院的历史沿革,从“学院”和“大学”的区别、我国专科学院的产生背景与历史沿革分析了我校更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指出大学更名表面是潮流所趋,实则更是内涵建设、社会发展所迫。此外,他从大学更名的条件与要求指出了我校更名的优势与不足。

就学生干部在学校更名工作中的责任担当方面,徐铜柱解读了学生干部作为学生和管理者的双重性身份特征,并要求他们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桥梁纽带的特殊作用。他强调,在这历史关键时刻,学生干部要“树立一个目标”,即以实际行动推动更名成功;“强化两个意识”,即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践行四大责任”,即优良校风的示范者、优良学风的践行者、校园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学校良好形象的宣传者。

徐铜柱指出,学校的每一步发展都是学生努力的结果,大家要充分贯彻落实更名工作“我参与、我推动、我光荣”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塑造纯洁的思想,创造优良的学风,提高综合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学校更名工作增光添彩。法学系学生科副科长周书刚等老师一同听取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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