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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作品

文学是他狂奔的双腿——读《我与地坛》有感

来源:文化与传媒学院,2022级汉语言文学3班 图文:向情深 发布日期:2024-11-15

我是不怎么爱看书的,但在高中,看书也便成为枯燥乏味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点光亮。班上是不让看课外书的,而我们自然也是不听的。偶尔也忙里偷闲,“窃”一本与学科无关书看看。在我看来,书籍最重要的并非文字,而是文字中所体现作者思想的光辉。不同的人对于同一本书思想的理解,应当是不同的。

最先接触《我与地坛》是在七年级语文课本上《秋天的怀念》这一篇短文。文章简练而深邃,平和娴静的叙事,富有哲理的文字,当时看得如痴如醉,直到现在,我对这篇文章也颇有些印象。但总有点不舒服,为什么?思来想去,秋天的怀念这一文中的“我”,多多少少有点任性了,母亲操劳一生,而作者蓦然地顾盼也未尝给母亲半分,只是兀自地彷徨,把自己包裹在悲痛的茧里,看不见母亲同样的悲痛。这份悲痛是母亲对孩子的爱滋生出来的,也是孩子在母爱中任性地强加的。于是终于有一天,母亲忽地被送去了医院,作者在茧里才猛然醒来,在悠长的时间里从未发现母亲身体抱恙。最后母亲还是去了天上,嘴里也是淌出半截未说完的话。我总觉得愤懑不平,忽而想起自己也总是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又有多少次关注别人的感受?人都是围着自己原地转圈,看待很多事情也只是用自己的价值去片面的看待,自以为如此,那便是如此。未经求证、以讹传讹的太多。

《我与地坛》是一部探讨人生、命运和世界的哲学书籍,“我”才是《我与地坛》的内核。地坛,这是一个由绝望寻求希望的载体,作者在地坛的日日夜夜,不断地思考人生的哲理。史铁生在忽地没了双腿后,眼睛和心灵却给了史铁生更丰富的生活体验,一片树叶,一个人,还是记忆与印象,都可以在内心观察、理解、升华、落笔生花,摊开的纸是宽广的田径场,手上的笔是他狂奔的双腿。史铁生说,他第一喜欢田径,第二喜欢足球,第三才是文学。腿废了,文学就成为了失去第一第二的梦想后的首要梦想,如同那篇文章《命若琴弦》中的那句话——咱的命就在这根弦上,文学也就成为他生活的依靠了,他也有了闲暇时光朝夕在地坛间坐着轮椅穿梭,或是在轮椅上坐着,看着风正从树林里穿过,被撕扯的枯叶簌簌地落下来。史铁生在坐轮椅的时光里,对这片地坛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许是轮椅进不去,看不了合金欢树,而地坛,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史铁生使我的内心滋生了萌芽,不单单是在逆境中的昂扬,而是转变,从死灰般的生命到能复燃的生命的转变,从“我可活个什么劲”到“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自我调侃的转变。人总活在自己的舒适区,转变是难能可贵的,因为确定了的事物(即舒适区)会予以人们安全感,因为舒适区是在日常中已经构成的行为模式和环境,人们会对事物、情况有较多的经验,处理问题相对于不确定的事物更有把握。转变象征着走入了不确定之中(即走出舒适区),对部分事物、情况的掌握缺乏,不再有把握能处理好问题,缺乏安全感。人们往往以为在确定之中能获得稳定的幸福感,便一成不变,循规蹈矩地生活。但是在确定之中的生活幸福感会随时间而消磨殆尽(因为大脑会对同种事物的兴奋阈值随频率提高,阈值越高,达到正常兴奋水平所需要的刺激越高),而且也将不会提供新的幸福感。实际上,确定了的事物反而不会使人提升幸福感。如果一昧追求确定了的事物,那么可能性将不复存在,尽管可能性是给予人们不安全感的罪魁祸首,但是可能性也是予以人们创造力、动力和幸福感的重要源泉。

我所写的,都是我在这本书中看到的一个面,是我个人的理解。《我与地坛》这本书,能给大家带来很多精神层面的收获,也许是原文剖析出来的,也许是原文难以体现出来的,也不妨成为完善自身价值的一部分。当然这需要在阅读之后加以理解深化。我所理解的阅读,是深化思考,拓宽视野,丰富精神的工具,不必用自己的价值观来否定书籍,也不必成为书中价值观的附庸。书籍是创作者个体或部分群体的视角和价值的体现,我们应该以独立的姿态来阅读书籍,阅读得更多,所接触的思想、视角、思考方式就越多,那想必我们看待事物的视角也会更加全面、更加透彻。而我们也就成为了一个真正独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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